□杨文杰
“十八反”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敛芨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黎芦。 共载相反的18味药,即:乌头反半夏、瓜蒌、贝母、白敛、白及;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川乌草乌不顾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燃炙博莫相依。 指出了共19味相畏的药物: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巴豆畏牵牛子。 “十八反”与“十九畏”是古代医学家对中药应用的临床经验总结。虽然有些经典方剂中也使用了相反、相畏药物,但是我们如果无充分的根据及临床经验,还是应避免盲目配伍使用,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因此,在缺乏充足依据且广泛认可的临床实践案例作为支撑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恪守医疗规范,严格遵循中医的辨证施治原则。治疗时,需要根据患者的个体差异、疾病类型等,灵活而精确地调整治疗方案。 古今临床应用 “十八反”与“十九畏”这两大配伍禁忌原则,可追溯至《神农本草经》中所附录的《诸药制使篇》。在该篇章中,对于中药的分类,如玉石类、草本类、木本类、兽类、虫类、鱼类、果类、菜类以及米谷类,均细致划分,详尽地阐述了中药配伍理论的总纲——“七情”。 “七情”作为中药配伍的核心框架,涵盖了7个关键方面:单行,即单味药独立使用;相须,指两种功效相似的药物同用,能增强药效;相使,则是一味药为主,另一味药为辅,辅药能增强主药的药效;相杀,是指一味药能减轻或消除另一味药的毒性或副作用;相恶,表示一味药能降低另一味药的疗效;相反,则是指两种药物同用会产生剧烈的毒副反应;相畏,则是指一味药受到另一味药的制约或抑制。这“七情”不仅体现了中药配伍的复杂性与精妙性,也为临床用药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原则。 《蜀本草》率先对中药配伍的“七情”中的反药数目进行了统计,“十八反”之名正是源于此。随后的《新修本草》沿用了18种反药的数目,而《证类本草》则记载了24种反药,显示出“十八反”的内容在不断地丰富与演变,且在历代本草书籍中多有记载,并主要以易于记忆的歌诀形式广泛流传。 直至金元时期,“十八反”的概念才被正式确立,并被编成歌诀以便流传。这一歌诀最早可见于金代医学家张从正所著的《儒门事亲》。 “十九畏”之说则最早见于明代刘纯于的《医经小学》,且同样是以歌诀的形式呈现。此外,还有4本书籍也记载了“十九畏”的歌诀。如《古今医统大全》《药鉴》《本草问答》《珍珠囊补遗药性赋》。在这5本书籍中,除《本草问答》仅提及“十畏”一词外,其余4本书对“十九畏”歌诀的记载内容基本一致,仅在文字表述上存在细微差异。 在历史悠久的中医处方中,对于“十八反”的运用,笔者首推医圣张仲景在其《金匮要略·痰饮篇》中记载的甘遂半夏汤,该方由甘遂、半夏、芍药、甘草、蜂蜜组成,专治痰饮病,尤其是膈上痰饮,通过适当加减,使疗效更显著。 唐代医学家孙思邈在《千金方》中也大胆使用了诸多相反、相畏药物的配伍,如人参、苦参与藜芦同用,甘遂、大戟、芫花与甘草并用,均为实例。此外,还有其他医学者,在治疗肺部疾病时,如采用芫花或大戟与甘草同用,附子与半夏并用,亦取得了良好效果。例如,《宣明论方》中的松花膏,用于治疗劳嗽经久、痰涎肺积喘嗽;《圣济总录》的大半夏丸,主治支饮、膈脘不利、咳嗽喘满;《玉机微义》的小青龙汤,则主治感寒发热等症状;《保婴撮要》及《重订通俗伤寒论》中的方剂,也均有类似的相反、相畏药物记载,展现了中医在复杂病证治疗中的灵活与智慧。 同样,“十九畏”药对在历代医学家中也被广泛应用。如《备急千金要方》《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世医得效方》《肘后备急方》《惠直堂经验方》等古籍中,均有乌头与犀角、硫黄与朴硝、巴豆与牵牛子、丁香与郁金、人参与五灵脂等相反、相畏药物的配伍记载,且多用于治疗各种顽疾。 现代社会,中医对相反、相畏药物的应用并未止步,反而有了更多的研究和创新。如名医蒲辅周用甘草、甘遂配伍化痰开窍;海藻与甘草同用,增强其软坚散结之力。方证研究名家王付的人参藜芦汤,在治疗肿瘤病痰饮水肿方面有着独到之处。国医大师朱良春在临床上,也常用海藻与甘草共用,治疗颈淋巴结核、甲状腺肿大、肿瘤等;海藻、甘遂与甘草并用,治疗胸腔积液、渗出性胸膜炎等疾病。 也有媒体报道,甘遂与甘草合用治疗癌性胸腔积液、急性肾功能衰竭,瓜蒌与附子并用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冠心病合并病态窦房结综合征、顽固性胸痹等,均取得了显著疗效。 综上所述,汉代、唐代、宋代、金代、元代、明代、清代医学家一直在探索并应用相反、相畏药物配伍治疗疾病。现代名医也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现代药理实验也验证了相反、相畏药物并非绝对的配伍禁忌。 在治疗时,合理应用“十八反”“十九畏”药对,往往能展现出独特的疗效,为临床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作者供职于河南省汝州市骑岭乡田堂村卫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