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给水排水系统安全管理指南 4 管理要求 4.1 人员管理 4.1.1 人员架构 应明确管理组织架构,按照五级设置,具体架构为医疗和疾控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主管院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处长、科长)→给水排水系统管理负责人(班组长)→操作运行人员。 4.1.2 主管部门负责人职责 4.1.2.1 对给水排水系统运行管理负领导责任。 4.1.2.2 组织给水排水系统管理和运行操作规章制度的制订。 4.1.2.3 负责给水排水系统运行管理人员、运行操作人员的配备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配置。 4.1.3 给水排水系统管理负责人职责 4.1.3.1 全面负责给水排水系统运行的技术管理。 4.1.3.2 参与给水排水系统前期设计、施工监督和验收。 4.1.3.3 制订给水排水系统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和定期演练。 4.1.3.4 编制给水排水系统设备运行手册。 4.1.3.5 收集使用部门、运行操作人员反馈的相关问题及需求。对影响给水排水系统存在的问题及火灾、人身安全等隐患进行整改,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1.3.6 拟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预算。 4.1.3.7 应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并制订清单,按相关规范进行管理。 4.1.4 操作运行人员职责 4.1.4.1 运行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方可从事供水设备的操作运行工作,严禁无证操作。 4.1.4.2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熟悉给水排水系统设备的工作原理、性能等,确保给水排水系统安全、经济运行。 4.1.4.3 负责操作给水排水各类设备运行和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4.1.4.4 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严禁外来人员未经许可而进入二次供水机房。 4.1.4.5 正确处理各种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按照事故预案处理程序处理,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协助安全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落实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 4.1.4.6 认真填写相关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巡视检查记录、人员出入记录等。 4.1.4.7 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 4.1.4.8 着工作装上岗,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4.1.5 给水排水系统培训要求 4.1.5.1 管理部门应制订给水排水系统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及考核。 4.1.5.2 安全培训应包含火灾、急救、有限空间、水质污染等内容。 4.1.5.3 技术培训应包含水质要求、给水排水系统设备等。 4.1.5.4 培训记录应字迹工整、内容完整。 4.1.5.5 培训内容需考核的应全部合格。 4.1.6 劳动保护的要求 4.1.6.1 污水处理过程中处理设备的操作、设备的维修以及污泥、废气的处理处置过程等环节都易对环境及人体产生危害,因此应对污水处理站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及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予以重视。 4.1.6.2 所有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并持证上岗。 4.1.6.3 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站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4.1.6.4 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站应制订并实施有效的职业卫生程序,包括必要的免疫防治、预防过度暴露于有害环境中的措施以及医疗监督。 4.1.6.5 传染病医院(含带传染病房综合医院)位于室内的污水处理系统必须设有强制通风设备,并为工作人员配备全套工作服、手套、面罩、护目镜和防毒面具。 4.1.6.6 工作人员应当注重个人卫生,应配备有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清洗的设施(配备洗手液、温水),而且应对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方面的知识培训。 4.1.6.7 对于污水处理站的密闭系统,应配备监测、报警装置,并有一旦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4.1.6.8 工作场所应该备有急救箱。 (内容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