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加强感染防控 阻断疫情传播
本报讯 (记者卜俊成)8月2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进一步重申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好感染防控策略,做好“三个同防”“三方融合”,快速阻断疫情传播,积极防范化解感染暴发风险,最大限度减少感染发生。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医疗机构要迅速激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三个同防”“三方融合”措施的落实,快速阻断疫情传播。“三个同防”,即做到“内外同防”,实施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基础的防控措施,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要检测体温,检查口罩佩戴情况。对住院患者做好健康监测,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及时发现处置。做到“医患同防”,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均应做好个人防护,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疾病传播途径做好额外预防,避免发生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做到“人物同防”,要切实加强医患双方人员防护和感染风险预警,加强医疗机构内的环境、物品、外来物资等的风险防控;加强医疗机构内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特别是加强重点部门环境及重点人群接触后环境的清洁消毒;加强对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控,必要时开展环境检测。“三方融合”,即要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行为管控的“人防”;要提升感染防控技能,优化诊疗流程的“技防”;要规范使用消毒剂、相关设施设备的“器防”;要切实将“三防”理念融入所有诊疗活动中,有效降低医疗机构内感染的发生率。 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感染防控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细化、优化感染防控相关流程和措施,并督导落实。有效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接诊患者时,应采取标准预防的措施。规范感染性疾病科管理,规范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和工作区域环境及物表清洁与消毒;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隔离病区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行全闭环管理。加强普通病区规范管理,有效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陪护人员在进入病区前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各病区要严格按照核定床位收治患者,床位使用率控制在85%~93%,病床间距不小于0.8米。 同时,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标准预防和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参与新冠肺炎救治的一线工作人员的闭环管理措施,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工作人员的院内交叉感染。实施风险评估和综合感染防控,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暴发的监测预警。做好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工作,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执行终末消毒。扎实开展全院全员全流程培训,建立培训效果检查评价考核机制,确保培训的实际效果。加强医疗机构内医疗废弃物管理,医疗机构的感染性疾病科门诊、隔离病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做好院内交接、转运、暂存及移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等全流程管理,确保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