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报道工作,相关部门应该如何着力?
蒋建国:2014年10月,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决定》和2017年6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暨实施方案》,要求全社会各部门合作,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结核病防控意识和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加强结核病宣传教育工作。 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要配合省卫生计生委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公益宣传,大力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省教育厅:要全面落实新生入学体检、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控措施。 省科技厅:要把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纳入科普宣传工作计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农民工结核病防治知识和防范措施的宣传教育;加强流动人口聚集场所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控意识和能力。 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加强口岸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省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为贫困结核病患者提供人道主义救助,开展健康教育和关爱活动。 卫生计生部门:关注结核病预防、治疗全过程,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热线电话、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宣传平台的作用,全方位、多维度开展宣传工作,推动形成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关注和参与结核病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契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推进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持续化。对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密切接触者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者、学生、流动人口、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实效。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为其重要的工作内容。 定点医疗机构:在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的同时要开展健康教育。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居家治疗期间进行督导管理,并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