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 旸 通讯员徐富慧)1月14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通知,明确要进一步规范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并就中医医学临床实践、确有专长人员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报名地点等提出具体要求。 在中医医学临床实践要求方面,通知明确中医医学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中医医疗活动。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在中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中医医疗实习活动,可作为中医医学临床实践,其中包括乡村医生和医疗机构中跟师实习人员等。申请中医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人员,应依法从事中医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从事中医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证明材料,应由申请人所在地县(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 关于确有专长考核报名地点,通知要求申请确有专长考核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县(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报名,不得跨区报名。在非户籍所在地从事中医医学临床实践满5年的,在该地县(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报名。中医医学临床实践涉及多个县(区、市)的,在最后一个中医医学临床实践所在地县(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报名。最后一个中医医学临床实践不满5年的,应同时提交其他实践所在地县(区、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证明资料,确保中医医学临床实践时间累计满5年。违反以上要求申请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河南要求,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严肃纪律,依法依规开展确有专长考核工作。同时,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对各地工作进行指导、评价、监督。 |